如意摇头,“没有,是我看到她了,所以我有些不淡定。”她抿唇,下意识的伸手去摸发髻上的簪子。
明恒快速摁住她的手,“别动,就这样挺好的。”这玉器店的手艺还算不错,金镶玉的兆头本来就好,如今待在如意的头上,竟生出吉祥如意的韵味来,正和明恒心意。
“我跟你说话呢,你没听吗?”如意有些犹豫。
轻叹一声,明恒握住如意的手,“你急匆匆的拿着这簪子过来,是打算再还给我吗?”
如意没说话。
明恒继续道,“送出去的东西,岂能收回,就好像给出去的心,怎么能要回来?”他拂过如意因为跑得太快,而被风吹乱的青丝,“我跟暗香真的没什么,你别胡思乱想。还记得我与你说过什么吗?我说过,你将是我此生唯一的妻。如意,别胡思乱想。”
闻言,如意抬头看他。
棠梨院出来的,毕竟在男人这件事上,如意是很小心的。而明恒似乎也很了解她的心思,给予她的总是最肯定的答案,从不会模棱两可。他给予的绝对,是她所有信任的根源。
“我信你。”她说得很轻,很柔。
明恒想了想,老半天才憋出一段话来。“如意,你信我。对于暗香,我只有愧疚。因为我,暗香出了一些事才会直接导致她变成如今的模样。但是自从她跟了夜凌云,我便再无愧疚之心。我跟她绝无可能,而我对你是认真的。你若是不信,我能对天发誓。”
他刚要举手,如意一把握住他的手,“不消发誓。”
发誓这种事,能轻易做吗?
“你信了吗?”他问。
如意点了点头,“我信。”
明恒捧起她的脸,如意红了红脸,她又不是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在棠梨院的时候,男人眼睛里的欲望会让她觉得害怕,可是现在她正在逐渐适应,明恒眼睛里的东西。不像是欲望,而是一种渴望和期许,和那些肮脏的东西是截然不同的。
唇齿相濡的那一瞬,如意觉得胸腔里的心,都要蹦出嗓子眼了。如玉的胳膊紧紧环绕着明恒的脖颈,她正试着去回应他给予的温柔,试着让他从外面的世界,走到自己的心里。
“明大人。”她说,“你别骗我。”
明恒微微一怔,而后笑得有些无奈,“我不会骗你,永远都不会。”
如意觉得很满意这个答案,笑得有些欢愉,眼睛里却含着泪,“君子一言快马一鞭,明大人说过的话,要永远作数。”
明恒点了点头,“是。”
十指相扣的瞬间,如意忽然明白了当日红绡的心。原来喜欢上一个人,是这样的悸动,这样的义无反顾。不管对方给予什么样的承诺,都能成为自己坚守的理由和全部的勇气。
明恒送了如意回去,当然,身为世子爷的随扈,他这张脸的识别度太高,所以不可能前往红坊。他只能远远的目送如意,平安的回到红坊去。
转身的瞬间,明恒觉得甚是知足。
远远的,一道冷厉的眸光就这么无温的落在了明恒的背影处。
“主子?”底下人一声轻唤,暗香这才回过神来,竟是走了神。可明恒身为恭亲王府世子爷的随扈,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看他方才的表情,似乎很高兴。
暗香回眸望着偌大的红坊匾额,这红坊里头有什么东西是值得他高兴的呢?肯定不是钱财,毕竟明恒这样的人,钱财之物绝对看不上眼。是女人吗?这红坊里的女人?
掌柜的笑着送了暗香上车,“夫人若是觉得欢喜,我们红坊是可以送货上门的。而且,能保证长久供应绝不会断货。”
“高速你们东家,我要的必定新鲜,不新鲜的别指望送进泰安山庄。”暗香拂袖上了马车。
掌柜连连点头,“那是自然!”
“需要多久?”暗香问。
掌柜道,“夫人既然喜欢,自然是越快越好,约莫要明日正午才行。”
“好。”暗香点了头,“明日正午把东西送来,另外告诉你们东家,我家相公要见她。跟泰安山庄合作对你们有好处,到时候红坊可就不单单只是红坊了。”
“老夫一定把话带到。”掌柜颔首。
马车渐行渐远。暗香进了泰安山庄第一件事,就是让残月去查一个人。
“什么人?”残月不解。
“红坊的东家。”暗香总有些莫名的不安,总觉得这个红坊出现得唐突,而且她有些怀疑这个红坊的东家,是不是某个自己认识的人。或者是明恒的未婚妻之类?
否则明恒那样严谨的人,是不可能轻易出现在红坊附近的。
残月点了头,也不多话。
可到了院子里,夜凌云正在喂养他精心饲养的鱼,荷池底下,各色锦鲤畅游得何其痛快。可痛快归痛快,游不出荷池的鱼,是可悲的。
“你找残月做什么?”夜凌云一开口,暗香便扭头望着一侧的管家。
管家垂头,缓缓退到一旁。这管家自然是夜凌云的管家,稍有风吹草动都会惊动他。只要管家知道了,那么夜凌云必定会知道。
暗香一笑,也不辩驳,只是顺着夜凌云的话往下说,“我就是想知道,红坊的东家是谁。听说是个女子,我很好奇,怎样的女子能把一家胭脂坊打理得如此井井有条?”
“换做是你呢?”夜凌云问。
“你让我侍弄医馆还行,做生意嘛,我不是那块料。”暗香拂袖坐定,瞧着夜凌云坐在荷池边喂鱼的背影,“庄主难道不好奇吗?不过是一家胭脂坊,可如今看来却不单单只是胭脂坊这般简单。”
“此话从何说起?”夜凌云没有回头。
暗香继续道,“庄主难道不知道,这里头有不少自梳女。早前还有人去闹过一场,可后来都偃旗息鼓,没了踪迹。听说去哪儿的人,都心甘情愿的写下一封休书,还那些女子一个自由之身。要么有钱要么有权,否则谁有能力做到这些呢?”
夜凌云挑眉,“继续说。”
“人人都说这红坊的胭脂极好,我今儿个亲自去看过了,确实跟寻常的胭脂不同,里头加了点古方养颜。我突然有个念头,你说能把医药融入胭脂之中,是否需要极为高超的医术?”暗香眸色微沉的盯着夜凌云的背影。
听得这话,夜凌云幽幽然转过身来看她,“你是说,恭亲王府的那位?有证据吗?我不要空口白牙,我要的是真凭实据。”
“我”她犹豫了一下,而后别过头去,口吻有些低沉,“我看到了明恒。”
“世子随扈?”夜凌云起身,缓步朝着她走来,“在哪看到的?”
“就在红坊附近。”暗香深吸一口气,“明恒似乎很高兴,约莫这红坊里有他极为重视的人。若这人跟恭亲王府没有任何关系,我打死也不信。”
夜凌云突然掐起她的下颚,强迫她直视自己的眼睛,俯身下来笑得这般凛冽,“怎么,见到了明恒,就又心动了?你可还记得自己是什么身份?”
“暗香生是庄主的人,死是庄主的魂,不可能有其他的想法。只不过半道上遇见,我总不能当做没看到吧?”她笑得淡淡的,这番云淡风轻竟带着几分林慕白的韵味,“庄主到底在担心什么?我说过,依附着庄主是因为我要报仇,庄主怎么就忘了呢?我要整个恭亲王府都付出代价。”
“所幸你还记得自己的初衷。”夜凌云凝着她那张脸,其实暗香和林慕白并无多大相似,但是暗香却从妆容和衣着上拼命的向林慕白靠拢。在言行举止上的模仿,更是惟妙惟肖,以至于夜凌云总会在不经意间把她当成了林慕白。
那种恍惚间的熟悉,会让夜凌云为之疯狂,充满了人性的贪婪。
松开手,夜凌云在暗香身边缓缓坐定,暗香很知情识趣,轻柔的将身子伏在他的膝上,“庄主是在担心我吗?”她笑得淡雅。
夜凌云没有说话,只是将她当成了林慕白,指尖轻柔的抚着她白皙的面颊。
“我的肚子里怀着庄主的孩子,庄主大可不必担心。对于恭亲王府,咱们是一样的心思。都是因为恨,不是吗?”她话语低柔,任凭他抚着自己的脸。
她不是不知道。在夜凌云这里,自己只是个替代品。利用与被利用,是她苟延残喘的全部价值。可那又怎样,如今的她还有选择吗?
不,她已经做了选择。
“吩咐下去,彻查红坊,一定要查出来这红坊的背后,到底是谁在操纵。”夜凌云缓缓开口。
管家俯首行礼,“是!”俄而快速转身离开。
“以后离残月远一些,懂吗?”他的口吻里待着极度明显的警告,“我夜凌云的东西,纵然不要也不许任何人染指。此前如此,此后亦是如此,那些人的代价,你可还记得?”
暗香眸色一颤,唇角依旧带着浅笑,“庄主放心,妾身记得。”
他的手,轻柔的抚上暗香的小腹,眼底的光幽邃难辨,直教人心里发颤。暗香保持微笑,以手覆上他的手背,“庄主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喜欢你这样的。”下一刻,夜凌云将暗香打横抱起,缓步离开,“以后离开庄子记得知会一声,肚子里有孩子,就更得当心。”
暗香环着夜凌云的脖颈,笑得这般温柔。
却让不远处的林婉言红了眼眶,寒了心肠。
“她有孩子了?”林婉言顾自笑得苍凉,“那么我的孩子又算什么呢?”
她有孕的时候,夜凌云一直都在找寻林慕白的踪迹。她生孩子的时候,夜凌云也没有回来。而孩子出事的那一天,他始终在找林慕白,始终没有回来。
林婉言也觉得自己犯贱,可是又有什么办法。这辈子,就爱了这么一个男人。她所有的一切,都寄托在这个男人的身上。
现在看看自己,孑然一身,什么都没有。
身子没了,孩子也没了。
到头来还是个妾室,夜夫人的位置,似乎永远都是空缺的。那个口口声声得不到就要毁去的男人,在永远都在心里给林慕白留了一个位置。
林婉言突然觉得有些生不出气来,只觉得可悲。她突然有些羡慕林慕白,走得这样潇洒,活得自在,这一颗心是属于她自己的。
走在长长的回廊里,逐渐走出了泰安山庄。
林婉言突然觉得有些无处可去了,她什么都没了,该去哪儿呢?爹没了,儿子也没了,夜凌云忽冷忽热,让她永远都摸不透看不穿。
机关算尽,是她想要的吗?
她赢得了林慕白,却赢不了暗香?可即便赢了暗香,她也没把握赢夜凌云。她的生活就像博弈,可林婉言觉得自己除了疯狂,什么都没有剩下。
一个人坐在泰安山庄外头的石台阶上,林婉言开始想念父亲,回想着父亲临终前的话语。想了想,她伸手取下了发簪。这枚银簪是父亲留下的,也是唯一的遗物。指尖拂过上头光华的表面,簪子顶端的海棠花正开得艳烈。
“爹。如果你还活着,该有多好。”林婉言笑得寒凉,“不过爹说的话,女儿都记着呢!”都已经是夏日了,怎还这样冷呢?她不由的缩了缩身子。
恩,是心冷了吧!
林婉言觉得心冷,可有人觉得心热,整个人都焦躁不安起来。比如齐王府的那位,翻遍了整个京城也没找到自己丢失的侧妃,可不得焦躁上火嘛!
“废物!都是废物!”容景甫在书房里大发脾气。
案上的物件落了一地,在屋内来来回回的走着,可见心中不安。
苏婉吐血是事实,所有人都看到了,所以容景甫唯一的担心的是,苏婉会死。事实上他还真没想过要杀了苏婉!
蓦地,容景甫愣了愣。难道是喉毒发作?所以才会吐血?
若是这样,那她是不是死定了?
毕竟喉毒侵体那么久,即便想要医治,怕也有些困难。何况容景甫下意识的攥紧了袖中拳头,难道她一直在痛苦中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