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九十三章 一群老吃货(1 / 2)都市种子王首页

这一盘大虾,惊艳四座,而江爸爸一起端上来的另一盘菜,就被大家忽略了。

唯一例外的是红仔。

他微微一动鼻尖,筷子迅速往那盘看似不太起眼的红烧猪蹄夹去。

一个一头尖尖的猪蹄尖,又称七里香,被夹到他自己的碗里,就着米饭,津津有味地啃起来。

大虾每人一只,这些江画的长辈叔伯公爷们,剥开虾壳,一口要到略带些粉霞色的虾肉,顿时眼中一亮。

“鲜!太鲜了!”穿着黑夹克的大叔竖起大拇指,毫不吝惜夸奖,“前两年我去清河市威水区的海边鲜小酒楼吃饭,他们的活虾是从鱼排上现捞起来,虽然也是活蹦乱跳,但是滋味却相差老远。这么大一只海虾,却如此嫩脆,并且鲜甜浓厚,正是不错!”

其他人也大口咀嚼着自己的大虾,对黑夹克大叔的话连连点头,表示同意。

而黑夹克大叔吃饭的速度很快,转眼之间,三下五除二,手中半斤重的青虾,就被他啃得一干二净,他举起筷子,目标对准了红烧猪蹄。

“林曾,我是江画爸爸的堂哥,也是江画的伯伯,这是红烧猪蹄吧?给我们说道说道这道菜的妙处。”

“红烧猪蹄,是普通的做法,但是猪肉很特别。这种猪肉来自华国偏远的西南一个极为偏僻的小山村。那里的山林里有一种特殊植物”

林曾将刘山告诉他的故事,转述出来,这些江画的长辈,对这个带点传奇色彩的故事,听得津津有味,有些人听到半途,立刻忍不住下筷子夹起一块品尝。

“肉糯,特别香。”一个坐在林曾对面的圆脸老者尝了一口红烧猪蹄,立刻被它的滋味征服。刚才海捕大虾,在这盘外观普通的红烧猪蹄之下,顿时成了曾经的记忆。

不到两分钟的功夫,这盘分量不少的红烧猪蹄,顿时被横扫一空。

两道硬菜下肚,在坐诸人,基本肚子已经有饱腹感了。

而江爸爸在此时,端上温好的酒水,给几位客人敬酒。

“来来来,都来尝一尝林曾带的酒酿。”

琥珀色的酒水,刚刚倒入杯中,一个话并不多的憨厚大叔,突然蹙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怎么,老酒鬼,闻到好东西了?”江爸爸的堂哥,黑皮夹的大叔笑着问道。

江爸爸端出的温酒,正是刘山寄给林曾的刘五爷家传酿酒配方,放入馨香酒瓶草之后的佳酿。

多种配方,形成的美妙融合,比林曾单一的水果酒,米酒,滋味更佳悠远,静心细嗅,就算普通人的鼻子,也能发现其中不同之处。

更别提和普通酒厂出品的商品酒相比了。

这位在众人口中,被称为老酒鬼的憨厚中年人,正是江凤镇有名的爱酒之人。

他为了喝酒,甚至连娶妻生子都不愿意。

目前年纪四十多岁,但是依然是个老光棍,终日慢斟细酌,品酒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