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初,叮铃铃的电话声响起,正坐在院里摇椅上打盹的马爷随手接起了电话。
“喂,谁啊?”
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急切,听起来好像是很着急的事儿。
“嗯,明白,可是,我这身体实在是动弹不得,这样吧,我派我孙子去,放心,他不是生手了。好了,就这样说定了。”
挂上电话后,马爷给自己的孙子打了一个电话,他刚刚同那小兔崽子夜探鬼楼回来,不过他的水平不行,还是要带上林瑛的。
曲天放接到电话后,按之前说好的带上家伙,他靠在村口的一颗树旁,抽了一颗烟,很快,一个穿着登山装的中年女人出现在视野里,紫红色的登山装应该是很丑的,但因为她很漂亮所以穿起来还算可以。
她骑着一辆摩托车,没戴安全帽,披肩长发被风撩起,颇有点风韵犹存的味道来。
“林姨!”曲天放打了个招呼。
摩托车带起一路烟尘,嘎吱一声停在了他的面前,“上车。”女人递给他一个头盔,自己也戴上了头盔。
两人不多话,一骑绝尘而去。
骑在车上的曲天放身材高大,此时蜷缩着显得有点可怜的样子。此时,他的心情有点复杂。自己学艺十年,不如马晓歌半道出家,仅仅是两个月,对方成长的速度快的惊人,难道真的就是血脉和天赋的差别么?
等两人看到了镇上停靠着的那辆黑色越野车,车旁停在招待所旁,有两个人在车旁徘徊。
林瑛脱下头盔,挥了挥手,然后一给油摩托车蹭的一下蹿了过去了。
待车停好后,那两人也迎了过来。
“瑛姐。”打头的正是胡八爷,后头跟着便是王逄志了。
“八爷,好久不见了。”林瑛笑着打招呼,然后将曲天放介绍给两人。“这位是马叔的孙子,曲天放,你们别看他人不大,本事不在马爷之下。”
王逄志到是多嘴问了一句:“哎,怎么是曲……”话未说完,他就被胡八爷怼了一下,自觉失言。
“不好意思,这家伙嘴欠,上车再说,其他人在东胜等我们,这次取到内蒙,路途遥远,辛苦了。”胡八爷怼完王逄志这个嘴欠了,立刻就邀众人上车。
曲天放脸上虽然微笑着点头表示不介意,但背在背后的手却紧紧的捏着。
林瑛把摩托车还了后,四人一起坐上了车。
一路上王逄志那碎嘴就没停过,那感觉就跟坐上出租车一样,天南海北的聊着,这一切曲天放都没心思听,他暗下决心,一定要露一手给这些人悄悄,他才是这北马的传人。
东胜,是鄂尔多斯的一个区,却在民间指代了整个鄂市,因为那是一个以煤炭产业兴起,又以稀土资源繁荣的富庶之地,其繁华程度甚至超过蒙省首府呼市,在此处聚集的富豪多到难以想象。
等他们取道赤峰一路舟车劳顿进入东胜时,已经极为疲惫了,此时已是凌晨2点,可是东胜却仍未入睡,街上的酒馆里人声鼎沸,彻夜不休。
“哎,八爷,您说他们订的哪儿啊?”王逄志问了一嘴,他好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