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0章 搁谁谁不心疼?(1 / 2)美食:我的小店,名震全球首页

“咳咳,这个味道,还不错,不过还有进步的空间……”

洛永振感受到来自于墨贤林的视线,此时的他还记得自己刚才说过的话,评价要从多个因素考虑,现在可不能因为东西好吃就在这里落了下风。

“哈哈哈,有空间有空间。”

墨贤林的手和猪蹄子因为他的大笑而上下颤动着,手上的一次性手套更是沾满了油水,这场面要是放在其他的高档餐厅里怕是要成为灾难,不过放在远舟楼里,似乎一切都那么顺其自然又司空见惯。

一直在啃猪蹄的钟万明也没说话,作为远舟楼的“老顾客”,他对于这家餐厅的味道那是绝对的自信,这么些天下来,他是没见着有谁说这家餐厅不好吃的。

哪怕是些穿着高档名牌进来的人,走的时候那也都是夸奖的台词,从来没有因为说价格便宜或者装修不够华丽而影响他们吃东西的速度。

所以,决定美食味道的只有食材本身的质量以及厨师的水平,而跟餐厅到底是不是奢华完全没有关系。

略感局促的洛永振又是咳嗽了一声,随后像是想起了什么,把刚才掏出来的小型设备给在桌上给架了起来。

要说现在的拍摄设备越来越先进,即使是小型的设备也能够完成工作,如今摆在桌子上,竟然也不会碍事。

“各位我拍一下桌子上的美食,不会让各位出镜的,请不要担心。”

按照惯例,洛永振把每次拍摄前的话术说了出来,不过似乎桌上其他人都不怎么在乎,完全都沉浸在享受美食的过程。

见没人反对,洛永振这才又安心地拿起了自己的筷子,迅速地把一块猪蹄子放进了嘴里。

以前经常听人说猪蹄子养颜,味道鲜美,肉质紧实,可洛永振吃得次数不多。

虽然自己的工作跟美食相关,但是他很少点这些,毕竟吃起来有些不够雅观。

可是,如今这蹄子入了口,味道跟刚才清甜鲜香的鲜虾芙蓉羹完全不同,那是一种带着微辣和咸鲜的味道。

轻轻咀嚼几下就能明显感觉到肉汁的芬芳,厚厚的蹄子皮甚是弹牙,每多吃一口都令人神往,对于肉的渴望完完全全就是刻在基因当中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他洛永振用筷子夹骨头的水平还不太行,整块蹄子总有些地方啃不到。

而往往越是这些“犄角旮旯”的地方反而更是好吃,蹄子筋部分的口感更是让人留恋,若是就这么放弃了,不仅仅是浪费粮食,更是浪费了美食最精华的部分。

看了看周围,墨贤林依然戴着一次性手套跟手里的猪蹄子块较着劲儿,旁边的芦昭飞用筷子的技巧炉火纯青,即使是不用手也可以把猪蹄子啃得一干二净。

但是钟万明就没那么熟练了,他用筷子夹着的蹄子块像是一只喜欢蹦蹦跳跳的兔子,动不动就挣脱筷子跳到外面装米饭的碗里去,反反复复,肉皮虽然已经吃得七七八八,但是骨头上的肉还是不少。

“小钟啊,你这不行,来,大哥我口袋里还有包装好的手套,拿去用!”

早就看着着急的墨贤林也是看不下去了,直接出声让钟万明上手抓着吃。

说着,那只没戴手套的手就在口袋里掏了掏,又掏出来两个小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