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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东西憋在心里很久了,很想说出来与大家共勉。

本文分上下篇,都是些闲七杂八的私货,没兴趣的朋友推荐跳过这两章不看!

本书作者——天魔劫火

写给亲爱的读者:一些想说的话

今天看了一眼本书的作者后台,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连续更新120天了,

洋洋洒洒写了快四十万字,我自己都特么的惊了。

这还是我头一次坚持一件爱好这么久,

这也证明了我对写作的热爱绝非一时激动,而是我决定毕生坚持的,一件非常有益的兴趣爱好。

我想聊一些关于自己成长的记忆,同时也能解释出,我写这本另类小说的原因。

首先,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到我的扉页寄语。

这本书是献给一位和我兴趣爱好极为相似的挚友——聂先生。

他是我的初中同学,我们两个都是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家伙,(两个中二病资深患者。)

我俩自封为超凡脱俗的雅士,整天蹲在角落里玩些别人看不懂的东西,

其实在别人眼里,我们就是两个奇葩的怪客。

那时候,班里的同龄人都在追港台歌星。

当时最火的要数还处于小鲜肉状态的周杰伦,(麻痹,不小心暴露年龄了!QAQ)

同桌的学霸妹子每天都翻看明星杂志,挨个亲吻上面的小鲜肉头像,并且说自己长大后要嫁给明星,不断鄙视长得丑的男生,(比如本肥宅。)

男生呢,大多喜爱NBA球星,其实我挺不理解的,你说你在操场的水泥地上打球,买那些室内地板专用的球鞋干甚?

某些男生因为喜欢科比(黝黑蜗壳!),他们不惜逼着父母去买1500多软妹币的昂贵篮球鞋。

(PS:当时的工薪阶级父母,每月工资只有一千多,家里有桑塔纳轿车的就可以称作土豪了!)

我和聂先生呢,我俩非常牛逼,当然和这些俗人不一样啦,我们的兴趣广泛得多,也牛逼的多。

首先我们是暴雪死忠粉,当时还没有几个家庭有电脑,想玩PC游戏只能去电脑房玩!

看清楚了!是电脑房,不是网吧!因为当时都没有网吧这个概念!

《星际争霸》《暗黑破坏神》等暴雪神作深深震撼了我俩,大大开阔了我们的眼界。

为了用局域网打一局星际,我们不惜跑遍全市的电脑房(因为每个电脑房最多只有五到十台机器,想玩只能排队等着!)

好吧,我这老毛病又犯了,越说越歪,怎么扯到游戏上了?

书归正传,说说和这小说相关的爱好吧。

我和聂先生是街边报刊亭的常客,一直在阅读诸如《兵器》《世界军事》《军事史林》等军事相关杂志。

尽管我俩都是和平国家,治安良好的大城市里的吊丝男,每天讨论的话题却总离不开军事,

喜爱的话题包括:

小鬼子的大和战列舰与美国佬的依阿华战列舰谁牛逼?

德军虎式坦克和苏联IS-2坦克哪个比较强?

讨论的过程甚为专业,甚至能把不同部位的装甲厚度标出来,还能画出颇为准确的结构图。